关于将部分药品纳入我省医疗保险特殊药品使用管理范围的通知
湘医保发〔2020〕8号
湖南省
戈谢病
庞贝病/庞贝氏病/糖原累积病II型
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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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通过日期: 2020.02.25 实施日期: 2020.04.01-2021.12.31
发布机构: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身份对象: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药品目录及名称: 注射用伊米苷酶 注射用阿糖苷酶α 执行国家医保目录:
包含罕见病类型: 戈谢病、庞贝病/庞贝氏病/糖原累积病II型
参保/报销/保障资格:

新纳入特药使用管理范围的药品执行湘人社发〔2018〕4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疗保险特殊药品使用管理的通知》规定的管理要求、待遇标准和结算方式。

支付/报销/补助/保障规定及操作办法:

注射用伊米苷酶(治疗戈谢病的药物)和注射用阿糖苷酶α(治疗庞贝病的药物)参照我省医保乙类药品消化期管理范围,纳入医保特药管理,在特定的特药药店和医疗机构门诊按规定使用,按70%的比例报销,在医保年度支付限额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在此基础上的个人药品费用负担,纳入大病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按大病保险政策规定支付。国家医保政策对戈谢病、庞贝病等罕见病有新规定时,执行国家医保政策规定。
参保患者在执行时间之前发生的药品费用不进行待遇追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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