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
温医保发〔2019〕13号
浙江省
温州市
戈谢病
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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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通过日期: 2019.10.31 实施日期: 2019.10.31
发布机构: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民政局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温州市卫健委 身份对象: 城乡经济困难人员
药品目录及名称: 执行国家医保目录:
包含罕见病类型: 戈谢病
参保/报销/保障资格:

明确我市户籍贫困人员主要包括: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纳入低保、低边的因病致贫等对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支付/报销/补助/保障规定及操作办法:

罕见病专项救助方面,对纳入浙江省罕见病政策范围的戈谢病、苯丙酮尿症(药物)、渐冻症对象实行专项救助政策。
降低并统一全市大病保险起付线,贫困人员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大病保险封顶线,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困难群众医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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