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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通过日期: | 2019.11.28 | 实施日期: | |||
| 发布机构: | 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身份对象: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 ||
| 药品目录及名称: | 麦格司他 其他 | 执行国家医保目录: | 是 | ||
| 包含罕见病类型: | C型尼曼匹克病、其他 | ||||
| 参保/报销/保障资格: | 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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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报销/补助/保障规定及操作办法: | 本次谈判确定了97个药品全国统一的支付标准。支付标准包括了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支付的全部费用,基金和参保人员分担比例由各统筹地区确定。协议有效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有效期满后按照医保有关规定调整支付标准。有效期内,如有同通用名药物(仿制药)上市,医保部门将根据仿制药价格水平调整该药品的支付标准,也可以将该通用名纳入集中采购范围。如出现国家重大政策调整或药品市场实际价格明显低于现行支付标准的,国家医保局将与企业协商重新制定支付标准并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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