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接2019版国家药品目录工作的通知
津医保局发〔2019〕63号
天津市
C型尼曼匹克病
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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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通过日期: 2019.12.05 实施日期:
发布机构: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身份对象: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药品目录及名称: 麦格司他 执行国家医保目录:
包含罕见病类型: C型尼曼匹克病
参保/报销/保障资格:

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员

支付/报销/补助/保障规定及操作办法:

医保支付标准为药品的最高支付标准, 低于医保支付标准的据实支付. 对于完成对接纳入支付范围的甲类药品,医保基金按该药品的医保支什标准进行支付,纳入支付范围的乙类药品,个人增付比例按照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确定,200 元(含) 以下药品不增付, 200 元到 1000 元(含) 药品增付 5%, l000 元到 5000元(含)药品增付 10%, 5000 元以上药品增付 15%,属于急 (抢) 救药品目录的乙类药品不增付,急(抢)救药品目录按国家急(抢) 救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示范药品执行.

完成对接纳入我市支付范围的药品, 门诊特定疾病用药范围桉照我市原门特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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