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辽政发〔2019〕12号
辽宁省
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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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通过日期: 2019.07.24 实施日期:
发布机构: 辽宁省人民政府 身份对象: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药品目录及名称: 执行国家医保目录:
包含罕见病类型:
参保/报销/保障资格: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支付/报销/补助/保障规定及操作办法:

统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原则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低支付比例不低于60%,合规医疗费用每增加5万元支付比例提高5%,最高支付比例控制在70%;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费用补偿不设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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