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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通过日期: | 2019.12.13 | 实施日期: | 2020.01.01 | ||
| 发布机构: |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身份对象: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 ||
| 药品目录及名称: | 麦格司他 | 执行国家医保目录: | 是 | ||
| 包含罕见病类型: | C型尼曼匹克病 | ||||
| 参保/报销/保障资格: | 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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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报销/补助/保障规定及操作办法: | 按照国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在《药品目录》中增列了自付比例栏目,对各药品设置了自付比例。其中甲类药品自付比例设置为0%,乙类药品中通用名和剂型与湖南省原2018年版药品目录一致的,维持原自付比例,其它调增品种按照基药及限儿童使用药品、一般治疗性药品、价格相对昂贵及辅助药品、特药等分类设置原则,经专家评审,确定了自付比例,与《药品目录》一并印发。限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时,不区分甲、乙类,全额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国家谈判药品根据国家谈判结果,对达成协议的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国家支付标准政策执行。 对治疗重大(罕见)疾病临床必须、疗效确切、价格昂贵,治疗周期长,适合药店或门诊供应保障,且已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继续实行特药管理,具体特药名单、支付标准另行制定下发。 麦格司他自付比例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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