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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通过日期: | 2019.12.19 | 实施日期: | 2020.01.01 | ||
| 发布机构: |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身份对象: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 ||
| 药品目录及名称: | 麦格司他 | 执行国家医保目录: | 是 | ||
| 包含罕见病类型: | C型尼曼匹克病 | ||||
| 参保/报销/保障资格: | 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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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报销/补助/保障规定及操作办法: | 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统一执行《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目录内药品发生的费用,支付时区分甲、乙类。甲类药品不得另行设定个人自付比例,要统一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给予支付;乙类药品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先设定一定的个人自付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给予支付。 将《药品目录》中的麦格司他等药品(详见附件2)纳入我省基本医保特药管理范围,其他相关政策按《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我省基本医保特殊药品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吉医保发〔2019〕7号)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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