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
源链接
扫码分享
| 发布/通过日期: | 2019.12.31 | 实施日期: | 2020.01.01 | ||
| 发布机构: |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身份对象: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 ||
| 药品目录及名称: | 麦格司他 | 执行国家医保目录: | 是 | ||
| 包含罕见病类型: | C型尼曼匹克病 | ||||
| 参保/报销/保障资格: | 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员 |
||||
| 支付/报销/补助/保障规定及操作办法: | 《国家新版目录》内医疗保险支付的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按现行比例统一设定,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给付。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支付药品费用时不区分甲、乙类,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省医疗保障局将根据医保基金的负担能力和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用药分类支付管理办法,对规定有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各统筹地区要制定审核支付细则,并加强临床依据的核查。工伤保险支付药品费用时不受限定支付范围限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