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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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性补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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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通过日期: 2015 实施日期:
发布机构: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重大疾病限制:
药品目录及名称: 13种限定的重特大疾病药品 健康告知:
保费(元/年): 30元/年 免赔额: 1万
报销封顶线: 15万
包含罕见病类型: 其他
参保/报销/保障资格:

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

支付/报销/补助/保障规定及操作办法:

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支付70%。
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被保险人患重特大疾病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支付70%,最高报销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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