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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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通过日期: | 2020.10 | 实施日期: | 2020.10 | ||
| 发布机构: | 太平养老 太保人寿等 | 重大疾病限制: | 已确诊五类重大疾病的1种或几种,并因该疾病或其并发症导致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本产品不予赔付。 | ||
| 药品目录及名称: | 健康告知: | 否 | |||
| 保费(元/年): | 59元/年 | 免赔额: | 住院门慢2万,新特药0元 | ||
| 报销封顶线: | 250万 | ||||
| 包含罕见病类型: | |||||
| 参保/报销/保障资格: | 济南市基本医疗保险(含城市职工、居民)、山东省直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保状态)均有资格投保,年龄、职业及健康状况均无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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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报销/补助/保障规定及操作办法: | 参保期间,参保人在济南市内或市外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接受住院及慢病门诊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仍由个人承担的、属于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剩余医疗费用,最高可报销150万元。同时“齐鲁保”将治疗白血病、肝癌、乳腺癌等常见高发肿瘤疾病的15种治疗用药纳入《齐鲁保新特药目录》,保障期内在济南市新特药指定定点医院和指定药店使用特定药品而产生的费用最高可报销100万元。此外,该产品无等待期,生效即可享受保障。 乙类自付费用不在保障范围内。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次报销”政策纳入报销的乙类自付医疗费用,本产品理赔时不重复扣除。 更多详细内容请参阅微信公众号:山东医保大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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