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城保
福建省
福州市
普惠性补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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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通过日期: 2020.07 实施日期: 2020.07
发布机构: 重大疾病限制: 投保前已患4类重大疾病,不予报销
药品目录及名称: 健康告知:
保费(元/年): 69元/人 免赔额: 2万
报销封顶线: 250万
包含罕见病类型:
参保/报销/保障资格:

投保时不限年龄、职业,不设健康前置条件;有效保障医保目录内,住院医疗发生的、经基本医保赔付后个人需自付的费用以及医保目录外纯自费的25种药品和治疗手段。

支付/报销/补助/保障规定及操作办法:

涵盖了150万元的住院医疗保障+100万元的特药保障,其中住院医疗保障针对医保目录内住院医疗发生的且经基本医保赔付后个人需自付的费用,特定高额药品费用针对医保目录外纯自费的25种药品和治疗手段,适用的疾病包括治疗肺癌、肝癌、卵巢癌、乳腺癌等恶性肿瘤。医保目录内住院费用和特药责任共享免赔额2万元,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80%比例赔付,目录内住院责任最高赔付150万元,特药责任最高赔付100万元,同时也打破了一般商业保险既往症不可参保的常规惯例,除投保前已患的4类重大病症外,均可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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