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甬惠保
浙江省
宁波市
普惠性补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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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通过日期: 2020.07.18 实施日期: 2020.09.01
发布机构: 平安财险 重大疾病限制: 在投保前患有以下5类重大既往症,在保单生效后因这5类既往症以及并发症产生的医疗费用不能赔付
药品目录及名称: 健康告知:
保费(元/年): 59元/年 免赔额: 2万
报销封顶线: 100万
包含罕见病类型:
参保/报销/保障资格:

宁波市范围内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含宁波市职工、城乡居民医保包括新农合)参保人都可参保。

不限年龄,上至100岁以上的老人,下至刚出生的婴儿;

不限职业,包括公务员、企业职工,退休人员、自由职业、学生等;

不限健康条件,患病也可参保,适合全家人一起参保。


支付/报销/补助/保障规定及操作办法: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宁波市社会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经医保报销后,在符合保险条款约定的赔付条件的情况下,超过2万元免赔额后(年累计)按100%比例报销,最高报销100万。

更多详情请参阅微信公众号“宁波甬惠保”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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