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甬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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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通过日期: | 2020.07.18 | 实施日期: | 2020.09.01 | ||
| 发布机构: | 平安财险 | 重大疾病限制: | 在投保前患有以下5类重大既往症,在保单生效后因这5类既往症以及并发症产生的医疗费用不能赔付 | ||
| 药品目录及名称: | 健康告知: | 否 | |||
| 保费(元/年): | 59元/年 | 免赔额: | 2万 | ||
| 报销封顶线: | 100万 | ||||
| 包含罕见病类型: | |||||
| 参保/报销/保障资格: | 宁波市范围内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含宁波市职工、城乡居民医保包括新农合)参保人都可参保。 不限年龄,上至100岁以上的老人,下至刚出生的婴儿; 不限职业,包括公务员、企业职工,退休人员、自由职业、学生等; 不限健康条件,患病也可参保,适合全家人一起参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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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报销/补助/保障规定及操作办法: |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宁波市社会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经医保报销后,在符合保险条款约定的赔付条件的情况下,超过2万元免赔额后(年累计)按100%比例报销,最高报销100万。 更多详情请参阅微信公众号“宁波甬惠保”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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