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惠嘉保
浙江省
嘉兴市
普惠性补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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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通过日期: 2020.08.13 实施日期: 2020.10.01
发布机构: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 重大疾病限制: 约定的5类重大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赔付
药品目录及名称: 健康告知:
保费(元/年): 69元/年 免赔额: 2万
报销封顶线: 200万
包含罕见病类型:
参保/报销/保障资格:

嘉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嘉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者均可参保。

支付/报销/补助/保障规定及操作办法:

保障责任一:医保范围内医疗费用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指定医疗机构因住院、慢性病门诊、规定病种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嘉兴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医保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医保报销后,应由其个人自付的部分。

保障责任二:特定高额药品费用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指定医院就诊,并由专科医生开具处方,在指定医院或指定药店购买符合《惠嘉保特定高额药品目录》支付范围内的药品费用。

报销待遇:保险期间内,以上两项责任累计计算,个人负担超过2万的,超出部分由惠嘉保报销75%,最高报销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更多详情请参阅微信公众号“惠嘉保”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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