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惠嘉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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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通过日期: | 2020.08.13 | 实施日期: | 2020.10.01 | ||
| 发布机构: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 | 重大疾病限制: | 约定的5类重大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赔付 | ||
| 药品目录及名称: | 健康告知: | 否 | |||
| 保费(元/年): | 69元/年 | 免赔额: | 2万 | ||
| 报销封顶线: | 200万 | ||||
| 包含罕见病类型: | |||||
| 参保/报销/保障资格: | 嘉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嘉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者均可参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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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报销/补助/保障规定及操作办法: | 保障责任一:医保范围内医疗费用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指定医疗机构因住院、慢性病门诊、规定病种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嘉兴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医保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医保报销后,应由其个人自付的部分。 保障责任二:特定高额药品费用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指定医院就诊,并由专科医生开具处方,在指定医院或指定药店购买符合《惠嘉保特定高额药品目录》支付范围内的药品费用。 报销待遇:保险期间内,以上两项责任累计计算,个人负担超过2万的,超出部分由惠嘉保报销75%,最高报销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更多详情请参阅微信公众号“惠嘉保”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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