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民保
广东省
东莞市
普惠性补充医疗保险
扫码分享
发布/通过日期: 2020.08 实施日期: 2020.10.01
发布机构: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 重大疾病限制: 四类严重既往症免除责任,被保险人在产品生效前如已确诊恶性肿瘤,并因此导致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东莞市民保特定高额药品目录》里的药品费用,本产品不予支付。
药品目录及名称: 健康告知:
保费(元/年): 69元/年 免赔额: 2万
报销封顶线: 300万
包含罕见病类型:
参保/报销/保障资格:

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含职工、居民)。

支付/报销/补助/保障规定及操作办法:
  1.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障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必须接受住院、特定门诊病种所发生符合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并经由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自行负担的医疗费用。该项医疗费用保额:150万元。

  2. 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障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有具备资质的专科医生开具处方,在开具处方的医院或在指定药店内购买符合《东莞市民保特定高额药品目录》的20种药品费用。该想费用保额:150万。


两项责任赔付比例80%,被保险人在2020年10月1日前激活国家医保电子凭证的,两项责任赔付比例升级为85%。


更多详情请参阅微信公众号“东莞市民保”了解。

我要报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