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保局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川省
C型尼曼匹克病
其它
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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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通过日期: 2021.02.04 实施日期: 2021.03.01
发布机构: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身份对象: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药品目录及名称: 麦格司他 其它 执行国家医保目录:
包含罕见病类型: C型尼曼匹克病、其它
参保/报销/保障资格:

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支付/报销/补助/保障规定及操作办法:

(一)自2021年3月1日起,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全面执行国家《2020年药品目录》,药品通用名、药品分类、剂型和限定支付范围等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8年版)》及有关文件中规定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西药和中成药,未纳入国家《2020年药品目录》且我省尚未调出的,暂按原规定执行。国家《2020年药品目录》调出的药品不再执行。按现有规定已纳入我省基金支付范围的中药饮片(含中药配方颗粒),除国家规定不得支付的外,其余可以继续支付。医疗机构制剂医保准入暂按现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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